為大力實施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戰略,充分發揮嵊州市農業特色資源優勢,進一步提升嵊州市農產品知名度、影響力和競爭力,推動嵊州農業高質量發展,受市政府委托,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嵊州市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名稱。
一、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有意愿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均可參加本次征集活動。
二、征集時間
2021年3月2日-3月22日
三、征集要求
(1)嵊州市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覆蓋全區域和農林水產品全品類,品牌名稱要體現嵊州市歷史文化、地理特征、自然資源和特色農業發展等特點,傳遞獨特的價值觀和品牌個性,通俗易懂,易于傳播。
(2)品牌名稱要富有創意、內涵豐富、好記易懂,字數原則上控制在4個字以內。
(3)應征作品應附有對品牌名稱的創意理念、內涵價值等文字說明。
(4)以電子稿形式提交。
四、征集方式
1、網絡投遞。應征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嵊州市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名稱”和《文字說明》發送至郵箱1053002923@qq.com(郵件主題統一格式:嵊州市農產品品牌投稿),并在郵件中注明應征者姓名、身份證號、單位、電話、通訊地址等。
2、現場報送。將“嵊州市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名稱”和《文字說明》報送至嵊州市農業農村局511室(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越秀北路47號)。
五、評選及獎勵
征集活動結束后,由嵊州市農業農村局組織有關專家及業內人士從應征作品中篩選一批入圍作品(按作品數的20%比例入圍,最多不超過10個),每個入圍作品獎勵1000元,最終采用的作品另獎勵1萬元。以團體、機構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內部自行分配。
六、其他說明
(1)最終入選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版權均歸嵊州市農業農村局所有,應征者不再享有與該作品著作權有關的任何權利。
(2)應征作品具有獨創性,必須聲明為本人原創,未被注冊使用,不得侵權、抄襲或模仿,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自身承擔。
(3)如果出現創意相同的應征作品,則以收件時間先后確定第一創意者。
(4)入圍、采用情況通過“嵊州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公布。
(5)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嵊州市農業農村局所有。一旦參加應征,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條款。
聯系人:汪新貴 ,聯系電話:0575-83187332
嵊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