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為全力推進上虞旅游發(fā)展,促進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qū)創(chuàng)建,助力“創(chuàng)新強區(qū),品質(zhì)名城”建設,吸引更多游客走進上虞,我們將舉辦上虞旅游口號有獎征集活動。
在此,面向全社會開展上虞旅游口號征集活動,有才華、有靈感、有創(chuàng)意的你,千萬不要錯過哦!讓我們一起來提高上虞旅游的標識度、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擴大傳播力和影響力!
征集內(nèi)容
上虞旅游宣傳口號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征集要求
(一)宣傳口號需充分挖掘上虞旅游特色亮點,具有較高的辨識度,簡明易記、朗朗上口、富有韻味,便于記憶和傳誦,體現(xiàn)貼近生活、富于創(chuàng)新、易于傳播的特質(zhì)。
(二)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過3條,口號原則上不超過10字,并附300字以內(nèi)的創(chuàng)意說明,郵箱投稿作品只接受電子文件,并附投稿人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三)征集內(nèi)容必須為原創(chuàng),并且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chǎn)權,不得與已使用的文化旅游口號重復,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曾經(jīng)參加過其他城市或已為第三方城市命名的作品不得應征。征集中所涉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引起的糾紛,一律由投稿人或其團體承擔法律責任(主辦方概不負責)。
(四)征集內(nèi)容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有悖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有損社會公德和他人著作權益。
(五)投稿人在征集期間不得將獲獎作品轉(zhuǎn)讓給第三方,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取得主辦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將本次獲獎作品用于任何商業(yè)用途。
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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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投稿
1140365786@qq.com
聯(lián)系人:楊鑫鑫
聯(lián)系方式:0575—89295836
評選方式
本次征集活動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設置評選程序:
(1)初選:主辦方從投稿作品中評選出初選作品40條。
(2)復選:初選作品通過大眾投票方式評選出復選作品20條。
(3)終選:復選作品通過主辦方成立的專家評審組評選出優(yōu)秀獎10條,其余10條為入圍獎。
評選結果將在“詩畫曹娥江”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獎勵辦法
入圍作品獎勵:1000元/條
優(yōu)秀作品獎勵:2000元/條
錄用作品獎勵:由主辦方對優(yōu)秀作品進行篩選,一旦原文錄用一次性獎勵18000元
特別聲明
1.凡獲獎作品,在主辦方支付獎金后,其知識產(chǎn)權均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與使用。
2.如遇作品內(nèi)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依作品發(fā)出時間確定先后次序)。
3.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凡向本活動主辦單位投稿的,均視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條款,主辦方不對未獲獎作品作任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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