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灣廣場項目方案設計國際征集活動
發布時間:2022-09-20
截稿時間:2022-09-28
閱讀量:9561次
01
項目概況
征集人:青島海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青島灣廣場項目方案設計國際征集
項目位置:項目位于青島火車站南側,西臨廣州路、東臨為郯城路、北臨費縣路、南臨太平路,與青島灣相望。
征集內容:包含規劃方案、建筑方案,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以及征集人要求為準。
02
應征人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征人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1.2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和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
1.3項目負責人應同時具有國家壹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和高級工程師職稱,并至少具有1項同類工程設計經驗;
1.4應征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止)應至少具有1項同類工程經驗,且至少有1項在國內己建成。
1.5應征人不得和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征集。
2、境外應征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2.1應征人為國際知名建筑設計與咨詢機構,且在國內設有分支機構。港澳臺設計機構的資格要求參照境外設計機構資格要求的規定(若境外機構提供的相關證件為外文,需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中文翻譯件,并對真實性負責)。
2.2應征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止)應至少具有1項同類工程經驗,且至少有1項在國內己建成。2.3應征人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具有1項同類國內外項目設計經驗。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征
3.1應征人可單獨報名也可以聯合體的形式報名,組成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
3.2境內、外單位可組成聯合體應征,但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第1條或第2條的要求,并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與良好的國際聲譽。
3.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在本項目中單獨應征,聯合體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其他聯合體或單獨參加應征單位的項目組員。
3.4聯合體報名時需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書里明確聯合體主體單位,并明確工作范圍及分工等。
3.5參與本項目的應征人(聯合體)必須做出書面承諾,明確如果被確定為中選人,必須承擔深化整合技術工作。
4、同類項目界定:國內外大型公共建筑項目設計(以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關鍵頁復印件為準)。
03
報名方式及材料
1、國內外正式注冊的設計機構均可單獨或聯合報名參加本次方案征集,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以其他名義與其他設計機構組成其他聯合體報名。不接受個人或個人組合報名。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分開報名應征。
3、報名材料
3.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有效機構注冊文件;
3.2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3設計機構(聯合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或護照及法人委托人的聯系方式、郵箱;
3.4聯合體協議書原件(若有);
3.5近年度完成的同類工程的合同關鍵頁復印件;
注:1、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2、上述材料如原件為外文,需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中文翻譯件,并對真實性負責。3、報名方式:應征人應在北京時間2022年9月28日17:00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向代理機構郵箱發送電子版報名文件及電話聯系(電子郵件名稱標注:青島灣廣場項目方案設計國際征集報名文件——應征人名稱)并同時郵寄上述書面報名文件。
04
資格審查
1、所有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設計機構均可報名參加方案征集。
2、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有限數量制方式最終確定5名入選單位。
3、征集人根據項目要求對預備應征人資質、業績、主要設計人員執業資格等進行資格審查,
排名靠前的5名應征人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征人不再通知。征集人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單位發放征集文件,開展后續征集工作,不需另行發布征集公告。
05
費用設置
應征方案獎金本項目評審結果公示后,參加應征的設計單位將按最終排名獲得相應獎勵,排名第一的應征單位應負責本項目后期的設計深化等工作,具體按征集人要求。
第1名獎勵200萬元、第2名獎勵120萬元、第3名獎勵100萬元。第4、5名獎勵各80萬元。深化整合設計60萬元。
06
聯系方式
招標人:青島海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88號
聯系人:安經理
代理機構:青島利業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81號5號樓
聯系人:王殿元、黃研妮
電話:0532-85063327
電子郵件:liye3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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