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花”LOGO標識、吉祥物有獎征集
發布時間:2023-08-15
截稿時間:2023-09-30
閱讀量:26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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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花”青少年活動中心
LOGO標識及吉祥物有獎征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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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海之花”青少年活動中心(以下簡稱“海之花”)坐落在東方美谷大道6258號,由8座功能各異的建筑組成,總建筑面積94000㎡,于2023年5月4日正式啟用。
功能定位
“海之花”是貫徹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五個新城”建設重大戰略部署,以青少年為重點服務對象,集公共教育、文化、體育、科技活動等為一體的綜合性活動中心,將打造成為南上海青少年科藝體育中心、創新實踐中心、未來成長中心。
征集對象
關心支持奉賢教育的社會各界及專業院校團體。
征集要求
1
設計要求
(1)LOGO標識設計要求
設計需形象鮮明,富有新意,造型簡潔,色彩明快,具有獨特的創意和藝術表現力,充分體現“海之花”青少年活動中心開放共享、活力創新、培育未來的活動特色。
應征作品以圖片文件形式,標明尺寸、比例大小、標準色及相關數據。來稿須附標志介紹說明,包含意義、設計構思、創作理念等。
(2)吉祥物設計要求
吉祥物需充分體現“海之花”的活動特色,以卡通的形式體現“海之花“的功能定位,其造型應形象可愛,富有親和力和開放、活力、友好的視覺效果,具有較強的象征意義和廣泛的吸引力,造型簡潔,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等擬人化表現。
作品包括吉祥物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吉祥物繪制形象可由單幅畫稿或多幅畫稿以不同情景、姿態和色彩組成;同時提交4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闡述創意基礎、設計思路和名稱含義等。
2
關于原創作品的聲明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嚴禁抄襲、摹仿、拷貝他人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參賽作品須未曾在任何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表,未申請過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未參加過其它任何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否則,組織方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品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由此給組織方造成損失的,參賽者應當賠償。最終提交的作品將在相關媒體和公眾號上公示并接受大眾原創監督。
3
關于參賽作品知識產權歸屬的聲明
所有最終入圍作品的版權歸組織方擁有,組織方獨家擁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權:享有對所屬應征作品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出版和宣傳等權利。其他單位和個人(包括投稿者本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獲獎作品轉讓、復制、傳播、摘編、出版、發行、許可使用等,否則均構成侵權。
投稿者提交作品之前應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凡主動提交作品參加此次征集的投稿者被視為同意以上所有聲明。組織方擁有對所有獲獎作品的最終裁定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由組織方進行解釋。
獎項設置
奉賢區教育局組織評審人員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LOGO、“吉祥物”征集評選設錄用作品各一幅,一經錄用各獎勵人民幣40000元整(稅費自理);設優秀作品若干,各頒發獎金人民幣2500元(稅費自理),并由奉賢區教育局、奉賢區教育基金會頒發證書。錄用LOGO標識和吉祥物使用權和知識產權歸奉賢區教育局所有。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奉賢區教育局。
投稿方式
征集時間從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評選結果將于《奉賢教育》等公眾微信號上公布。應征作品請以圖片格式及文檔格式投至郵箱,來稿請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電話以及征集字樣。
投稿郵箱:
haizhihua2023@163.com
聯系電話:
57416264(趙老師)
https://mp.weixin.qq.com/s/56T9fu8iZRSOiODn3F4-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