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alance告贏山寨「新百倫」,仿N商標予以撤銷注冊
發布時間: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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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Barlun VS New Balance
說到這兩個品牌
相信很多人都會傻傻分不清楚
“新百倫”是New Balance,
“紐百倫”則是New Barlun。
近日,New Balance與New Barlun
長達6年的商標官司,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
最終以New Balance勝訴而告終。
New Balance是美國老牌運動鞋品牌,
2003年,New balance通過代理制
重新進入中國市場,
并獲得核準在第25類“鞋”上
注冊“New balance”商標。
改譯為中國名字“紐巴倫”,
不過卻發現這個名稱早已被人搶注。
說到New Balance的維權之路
真的是異??部?br />
在天眼查中,我們也了解到
其實New Balance在近幾年中
對于商標的侵權案件可謂是紛爭不斷
雖然中國品牌New Barlun一直堅稱
在時間上較早注冊了商標
但是無論是配色和造型
真的是讓人傻傻分不清
左圖New Balance,右圖New Barlun
此次最高院發出兩項再審判決,
認定琪爾特股份有限公司(新百倫)
申請注冊的兩個仿N商標
與New Balance的“N”字母商標構成近似,
應該予以撤銷注冊。
此外,還有雙方爭議的商標
在實際使用商標的過程中,
琪爾特公司刻意使用
相同顏色模糊化其注冊商標中的飄帶設計,
使其運動鞋上的標識與New Balance
運動鞋的標志性“N”商標幾乎完全一樣。
最終經最高院審理認定,
雖然訴爭商標在“N”字母的基礎上
加入線條等元素,進行了一定的藝術化處理,
但是其中的“N”字母仍然構成顯著識別部分;
對于相關公眾而言,
仍然主要是以字母“N”來呼叫、識別訴爭商標,
而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也為字母“N”,
因此二者構成近似。
最高院在判決中進一步指出,
New Balance公司提交的證據
可以證明引證商標在訴爭商標申請日之前
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琪爾特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
理應對在先商標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其卻在經營活動中通過關聯公司、
相關網站使用容易導致
相關公眾混淆的商業標識,
申請“總統慢跑鞋”商標,難謂善意,
因此,二審判決認定錯誤,最高院予以糾正。
侵權品牌的紛爭案實屬不少
除了AIR JORDAN和New Balance
還有很多品牌都遭受過侵權
例如2016年4月,
福建的山寨品牌
安可馬汀(Uncle Martian)
高調召開品牌發布會,
無論是品牌名字、字體設計、商標設計
與美國運動品牌
安德瑪(Under Armour)極其相似,
隨后,安德瑪將安可馬汀品牌所屬的
福建省廷飛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索賠至少1億美元。
還有阿迪達斯和阿迪王
歷經5年官司糾紛終和解:
阿迪王的中文商標和三角標LOGO
被無償轉讓給阿迪達斯,
阿迪達斯則放棄高額的賠償要求。
其實中國的山寨品牌由來已久
甚至很多品牌都定位于低端市場
隨著人們品牌和知識產權意識的提高
山寨品牌早已落后于時代的發展
此次最高法院的再審判決
為解決商標搶注和惡意注冊現象
帶來非常積極的作用
最后一起來說說
對于New Balance勝訴
你怎么看?
信息源自:NewBalance中國
https://www.douyin.com/video/684398234179110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