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地處洞庭湖腹地,素有魚米之鄉、中華烏鱧之鄉的美譽。禁捕退捕后,根據沅江市委、市政府“二次創業,推進沅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發掘我市6萬多畝內湖水面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全力發展現代水產,采用人放天養的模式,大水面養殖生態有機魚——“沅江大頭魚”。現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報“地理標志產品”商標認證。為配合“沅江大頭魚”上市前的宣傳和營銷準備工作,從即日起,面向國內外設計團隊、個人征集“沅江大頭魚”商標設計圖案及廣告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0年4月1日至5月1日止。
二、征集內容
“沅江大頭魚”商標設計及廣告詞(廣告詞內容必須包含商標名)。
三、商標及廣告詞要求
1、此次征集的商標及廣告詞,必須原創,符合洞庭湖地域文化,作品表現形式與創作技法不受限制,手繪制作和電腦制作均可,但要符合廣告法的規定,健康積極向上。
2、“沅江大頭魚”商標設計及廣告詞要有創意,不俗套;易記上口,便于傳播;具有審美情趣,地域特點明確。
3、廣告詞遞交文字書面作品,不能使用外國文字。(不收音像作品)。
4、所有參與應征提交的作品需遞交黑白稿與彩色稿。
四、作品獎勵
來稿一經評定采用,將給予稿酬。
1、一等獎1名,獎現金10000元,頒發獲獎證書;
2、二等獎2名,頒發獲獎證書;
3、三等獎3名,頒發獲獎證書;
五、投稿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沅江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廣告征集辦公室(咨詢電話:18073753488,郵箱:1752033532@qq.com)。投稿電子郵件請標注“商標設計及廣告詞征集”,應征作品(jpg格式)應另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并作為領取獎勵的依據;
2、應征作品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3、投稿人保證投稿件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4、廣告詞相同的以先投稿為準,時間相同的以抽簽為準;
5、征集單位:沅江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
六、評審和公布
1、評審委員會由湖南省相關專家、沅江市相關行業單位組成。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
2、評審結果在沅江新聞網發布。
七、權屬說明
1、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版權等一切權益歸屬于沅江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
2、應征者應當保證其提交的作品為獨立完成屬原創作品,同時未曾或授權他人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發表、使用或開發,且最終使用人在使用該設計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名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否則,一切責任由原創作者自負。
沅江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
二0二0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