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經開區區域形象標識和宣傳用語
征集活動實施方案
一、征集目的
株洲經濟開發區于2017年10月12日正式掛牌成立,與株洲云龍示范區合署辦公。株洲經濟開發區、株洲云龍示范區位于長株潭城市群腹地核心,區域總面積97.9平方公里。總人口12萬人,2018年財政收入12.45億元。擁有原國家林業部批準的國家級花木之鄉,2018年空氣優良天數比率為81.6%,是長株潭空氣指數最優的地區。
株洲經濟開發區將搶抓國家重大戰略機遇,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按照龍頭帶動、創新引領、集聚發展的思路,做大做強軌道交通、電子信息、總部經濟、職業教育、文化旅游、商貿物流、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堅持融合發展、綠色循環向導,以打造“長株潭融城核心區”、建成“全國兩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國家級經開區”為目標,努力打造成為全省乃至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集聚區和外向型、多功能、現代化的產城融合生態新城。
為更好地彰顯株洲經濟開發區的區域特色、產業優勢、文化內涵,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進一步塑造株洲經開區的品牌形象,推動株洲經開區招商引資工作的跨越式發展,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園區區域形象標識和區域形象宣傳用語(中英文)。
二、征集內容
(一)株洲經濟開發區區域形象標識
(二)株洲經濟開發區區域形象宣傳用語
三、征集時間
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30日
四、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任何個人或組織均可參加。
五、征集要求
(一)應征作品要弘揚時代精神、突顯株洲經開區的區域特色,準確反映株洲經開區的區域形象特色、產業優勢、文化內涵。
(二)應征作品應主題鮮明、創意獨特、寓意深刻;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種介質的媒體上傳播。
(三)應征作品可以是LOGO與形象宣傳語的組合式設計,也可以單獨應征LOGO、形象宣傳語。形象宣傳語要求20個字以內,精煉、簡潔,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如果是組合式設計,要求LOGO、形象宣傳語之間有較強關聯性。
(四)應征作品中LOGO應包含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可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五)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作品可以為單幅,也可以為一組多幅。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并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六)LOGO應征作品設計方案(包括核心設計方案和擴展應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繪制,設計尺寸:120mm×120mm。每套設計方案應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網格圖)設計圖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提交的作品可以為矢量圖格式CDR、EPS、AI或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位圖格式JPG/JPEG、BMP、PNG格式,同時需附上創意文案說明(若同時提交配套的形象宣傳用語,可一并附上),主要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為方便獨立編號,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
(七)形象宣傳用語的應征者應以A4幅面附上形象宣傳用語和創意說明。主要闡述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文字簡潔。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寫。為方便評審,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說明。
六、參與方式
(一)應征者須同時提交《征集報名表》(電子版及簽字或蓋章掃描件)《應征承諾書》(電子版及簽字或蓋章掃描件)以及應征者上傳自己的設計方案共3份文件。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規則,均不具備參評資格。相關資料請登陸公開征集活動官方網頁自行下載。
(二)應征者可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遞交的設計作品中,除標識中的中英文之外,作品畫面不得出現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單位名稱及設計說明等任何文字信息,以確保作品評審的公開、公平與公正,否則該作品視為無效。
(三)投稿人務必在《征集報名表》中注明作者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信息。如作者來自著名設計團隊(公司)或參與設計過國內其他著名形象標識,請對個人和集體事跡、代表作品作簡要介紹。
(四)作品文件請添加在電子郵件附件中,郵件主題請注明“株洲經開區征集活動(投稿單位名稱或投稿人姓名)”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1041209363@qq.com。本次公開征集活動僅接受電子郵件提交作品方式,作者無需遞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應材料實物。
(五)聯系電話:18373341122(張馨予)
七、獎項設置
(一)活動獎勵
1.形象標識
一等獎:1名,獎金40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各10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各5000元;
入圍獎:10名,獎金各2000元。
2.形象宣傳用語
一等獎:1名,獎金6000元;
二等獎:3名,獎金各2000元;
三等獎:6名,獎金各1000元;
入圍獎:10名,獎金各500元。
(二)資格審查
主辦方對所有應征作品統一建檔編號,進行作品資格審查。
(三)評選規則
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分為海選、初評、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審四個階段。所有征集作品通過第一輪海選后,由組委會初步評選出前16名進入決賽入圍名單,進入指定媒體平臺進行網絡公開投票,得票數最高的前10名作品進入決賽名單。最后由專家評審組評出6名,并確定最終采用作品。
形象宣傳用語征集活動分為海選、初評、公眾投票和專家評審四個階段。所有征集作品通過第一輪海選后,由組委會初步評選出前20名進入決賽入圍名單,進入指定媒體平臺進行網絡公開投票,得票數最高的前10名作品進入決賽名單。最后由專家評審組確定最終采用作品。
形象標識征集活動中,獲得榮譽的投稿者不得重復。以上均頒發榮譽證書。獎金將在最終獲獎結果公示無異議后30個工作日內由主辦方進行承兌,個人所得稅由給付單位代扣代繳。
八、特別聲明
(一)知識產權
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自評為入圍作品起,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注冊、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
參選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權利;參選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負責,征集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給征集單位造成損失,參賽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保密規定
無論應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終獲選,應征者應對因參與本次活動所提交的與所提交作品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資料或信息;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對是否響應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參加征集進行商業性宣傳,或者暗示與征集主辦方存在任何關聯。
(三)其他說明
1.主辦方擁有株洲經開區區域品牌形象標識和形象宣傳語的最終決定權。
2.主辦方對本公告、附件及其補充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投稿即視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內容。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3.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所有應征作品方案不收費,不退稿,創作者請自留作品底稿。
附件:1.株洲經開區形象標識和宣傳用語征集活動報名表
2.株洲經開區形象標識和宣傳用語應征作者承諾書
3.株洲經濟開發區、株洲云龍示范區區情概況